重申學生因急難病痛,申請汽機車進入校區規定

本校學生因急難病痛,申請汽機車進入校區規定如下: 1.必須當事人親自申請(重大病痛,當事人行動不便可由委託人申請)。 2.診斷證明書。 3.車輛行照,進出校門需配合警衛查詢。 4.車輛進入校區必需停入車格。 5.因校區汽車停格數量不足,非重大病痛,原則以核准機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