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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階段軍事訓練申請及已完成二階段訓練辦理儘後召集

1.83年次以後出生之大專校院在學役男得依其志願,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當年11月15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、第二學年暑假,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第一階段為期8週完成單兵基礎訓練,次年二階段8週授予專長訓練,期滿發給結訓令。
2.已完成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之同學,應至本校軍訓室辦理儘後召集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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